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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疫情防控紧急通知

2022-03-07

紧急通知


各省属社会组织:

     近日,我省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散发疫情,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复杂。在本次疫情得到全面控制之前,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,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根据省厅疫情防控办要求,提出如下防控措施:

      凡能通过网上办理、电话沟通、微信传送的业务,不再到我局当面办理,需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业务,按照其防疫要求执行。特殊情况下必须到我局当面办理的,需电话预约后,携带本人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配合我厅防控要求做好基础性防护工作,由我局相关同志在厅机关大门口接访大厅处受理。凡不急于办理的业务,建议在疫情缓解后再行办理。

      各省属社会组织的培训、论坛、会议、展览等聚集性活动,提倡不办、缓办或通过线上等形式进行,必须举办的,要按照“谁组织、谁负责,谁举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向当地疫情防控办报备同意后方可举办,减少人员聚集。各省属社会组织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同时,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主动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。近期,我局不再受邀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会议、活动。

      请各社会组织给予理解和支持。

      联系电话(预约):0311-88615538、88615542

      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电话:0311-66635216、66635217

      党建咨询电话:0311-88615627、88615624       

     

  河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

  2022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