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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河北省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印发 《2022年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》 的通知

2022-04-22

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民政局、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,省属社会组织党组织:

现将《2022年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


中共河北省社会组织委员会

2022年3月31日


2022年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

2022年,省社会组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,按照民政部《“十四五”社会组织发展规划》有关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和省委“两新”工委、省民政厅党组安排部署,以“党建强、发展强”为目标,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,持续深入开展“红色社会组织”创建活动,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,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。

一、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

1.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,坚决拥护“两个确立”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。组织开展以“强学习保方向,争先创优心向党”为主题的征文、摄影、演讲等“社会组织跟党走--献礼二十大”系列活动,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、对党忠诚、履职尽责、奋发有为,将广大社会组织领域人士紧紧凝聚团结在党的周围,听党话、感党恩、跟党走。

2.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。全面推进“党建入章”工作,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,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。推广党员先锋岗、党员责任区、志愿服务等做法,开展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。科学谋划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思路,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、监督、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,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,积极打造全国知名社会组织。

3.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。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,多措并举做好社会组织统战工作,发挥社会组织优势,凝聚共识,整合资源,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。做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,引导职工群众明是非、讲诚信、守良知,树立行业新风尚。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对本单位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领导工作,增强联系服务群众合力,汇聚起推动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。

二、强力推动县级社会组织“两个全覆盖”

4.精准摸底排查。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全面摸底统计,建立党建台账,切实做到“五个清”,即运行情况清、职工队伍情况清、党员队伍情况清、建立党组织情况清、负责人情况清。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按照“一社一策”的要求,分类推进,明确任务举措、进度安排和责任人。

5.加强沟通协调。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加强与组织部门、行政审批、教育、文体、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同,严格落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、章程核准、年检年报、专项抽查、等级评估、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“六同步”工作要求,扎实做好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,确保党的工作不留空白点。

6.强化分类指导。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,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。暂不具备组建独立党支部条件的,按照“行业相近、产业相通、区域相邻、就近就便”的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,联合组建单位数一般不超过5个。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,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的方式,实现全领域覆盖。对选派的党建指导员,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《河北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》(冀组字〔2017〕24号),加强管理和考核。各市切实加强对所辖县(市、区)全覆盖攻坚工作的统筹指导,实行“挂图作战”,完成一个销号一个,确保年内实现县级社会组织“两个全覆盖”。

三、着力推进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

7.持续加强党委自身建设。按要求完成省社会组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,优化党委委员队伍结构。以党委所属党支部为重点,分类组建省社会组织党委第一分党委和第二分党委,凝聚合力,发挥作用,提高党建工作管理效能。推动建立以业务主管部门或枢纽型社会组织为纽带的行业党组织。

8.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。认真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,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谈心谈话、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,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,督促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。按照“一方隶属、参加多重组织生活”原则,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党员采取小型、灵活、务实的方式参加党的活动。采取资源整合、经费自筹、上级党组织支持等方式,推动建设“六有”标准党组织活动阵地。

9.继续开展“红色社会组织”创建活动。按照《关于开展“红色社会组织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》,以“五个一”为内容,在全省社会组织中持续开展“红色社会组织”创建工作,再打造20家省属“红色社会组织”示范单位,擦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河北品牌,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跃升新台阶。

10.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。按照省委“3689”工作思路,以党建为引领,围绕社会组织工作目标,找准抓手、细化措施、主动作为,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全力支持服务“三件大事”,在助力“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”和乡村振兴、疫情防控、基层治理等重大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
11.着力探索新业态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。聚焦解决党建工作谁负责、党组织怎么建、党建工作力量弱、党组织如何起作用等问题,以新业态、新就业群体较集中的社会组织为依托,积极配合组织部门(两新工委)、行业部门、街道社区开展覆盖攻坚行动,推动全省新业态、新就业群体领域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,党的工作全覆盖。

四、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

12.强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,探索多渠道筹措、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。继续开展送党组织标牌、送党旗、送党刊、送党务工具用书、送制度挂图“五送”活动。发挥社会组织主观能动性,通过管理费用列支等形式,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。

13.抓实社会组织“三支队伍”建设。继续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会组织管理层“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”,提高党组织书记与负责人一人兼比例和高学历比例。持续抓好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交流。实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。发展壮大党员队伍,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计划,注重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、业务骨干以及党员力量薄弱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。鼓励社会组织加大录用党员职工力度,提高重要部门、关键岗位党员比例。

14.搭建智慧党建平台。积极探索“互联网+党建”模式,搭建智慧党建云平台,推动实现社会组织党员管理、党员教育、党费收缴,党组织按期换届、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等全网络管理,提高党建业务办理和监管效率。

五、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

15.加强党的全面领导。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,持续把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,全面总结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、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、党史学习教育经验,持续做好常态化、制度化建设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持续加强作风建设。

16.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纪委作用,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签署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,明确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,加强党风廉政教育。

17.加大检查指导力度。按照厅党组开展“大学习、大调研、大落实”活动安排,采取随机抽查和调研走访的方式,加大对省属社会组织党建专项检查力度。加强对县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指导督导力度,组成联合督导组,每月调度一次,每季抽查督导一次,按季度通报各市进度,年底结合评估、抽查等工作,对各市、县社会组织“两个全覆盖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。